我起诉离婚,我与我老公唐某某已经分居二十年,当年没有办结婚证,但听说这属于事实婚姻,要离婚后才可以与其他人结婚,一个满腔外地口音的中年妇女来法庭说到。 被告在什么地方? 他家是团结乡的,我们分居二十年一直没有联系,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请你们法
“我起诉离婚,我与我老公唐某某已经分居二十年,当年没有办结婚证,但听说这属于事实婚姻,要离婚后才可以与其他人结婚,”一个满腔外地口音的中年妇女来法庭说到。
“被告在什么地方?”
“他家是团结乡的,我们分居二十年一直没有联系,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请你们法庭联系一下。”
“有没有被告的联系方式?”
“我打听到一个号码,但没有联系过。”
(几分钟之后……)
“喂,请问是唐某某吗?”
“我是。”
“这里是永善县人民法院桧溪法庭,现在你的妻子杨某某起诉你离婚,你来法庭办理应诉手续?”
“她回来了?”语气中满是不相信。
片刻后继续说道:“我们已经二十年没有联系,都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样子了!”
通过了解得知,这位中年妇女是杨某某,现在已经五十多岁,诉称与被告唐某某从小订立娃娃亲,1986年未办理结婚登记便组成家庭共同生活,由于婚前不够了解,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组成家庭后分别长期外出务工,至今已分居二十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当唐某某来到法庭,已经没有了电话中的惊讶,对坐在办公室的杨某某视若无睹,好似没认出来。看过诉状之后,也没有过多的言语,只说都是真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他同意离婚。
没有争吵,没有对峙,当事人仿佛是个局外人在说与自己无关的事。面对这种“老夫妻”要离婚的情况,承办法官依然没有放弃作原、被告双方的工作,希望他们能够和好,在未来的日子里有个老伴作陪,但由于分居的时间实在太久,双方均认为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最终只能达成离婚的调解协议。
(来源: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