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公正良知之德 做新时期合格法官

2016-04-26 10:53:01 92
法官是法治社会的一个精英群体,法官是一种境界,是融法律与品格为一体的境界。合格的法官不是终身的,做一名法官,不易;做一名好法官就更难。 全国法院都在开展做合格法官学习讨论活动,鲁甸县人民法院也积极响应上级部门的要求,组织各个法官发表意见。讨
  法官是法治社会的一个精英群体,法官是一种境界,是融法律与品格为一体的境界。合格的法官不是终身的,做一名法官,不易;做一名好法官就更难。
  
  全国法院都在开展“做合格法官”学习讨论活动,鲁甸县人民法院也积极响应上级部门的要求,组织各个法官发表意见。讨论过程中,有的人认为像邹碧华一样无私、为民就是一名合格的法官,也有的人认为合格法官要忠诚干净担当,要公正廉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规定了法官的职业道德是公正、廉洁、为民。笔者也认真思考了此问题,面临社会的纷繁复杂,司法体制的改革,我们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法官呢?做法官可比做普通公务员要求多了,除了年龄限制,要求大学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一定的法律实践经验,具备以上条件才能当任法官,但司法体制改革后,可能只是法官助理。笔者认为合格法官除了有忠诚之心、廉洁之意,还要有正义之能、良知之德。
  
  一、公平正义是做法官最基本的标准也是最高的要求,如果司法机关不能保持其公正性,就失去了自我存在的社会基础,一个合格的法官必然追求公正。亚里斯多德这样一句名言:“理想的法官是公正的化身”,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司法公正是法的内在精神要求,是由其司法活动裁判案件的性质决定,同时公正司法也是其自身存在的合法性基础。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英国作家培根在《论司法》中写道:“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冒犯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司法公正还包含效率的公正。培根直言:“《圣经》上曾说:‘诉讼是一枚苦果’,而拖延不决的诉讼更是给这枚苦果增添了酸苦的味道。”培根明确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公正需要效率,迟到的公正等于不公正,做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才是真正的公正。
  
  司法公正还包括实质公正和程序公正,这两个方面如同一辆车子上的两个轮子,彼此依赖缺一不可。但很多人相信,徒具形式公正不能被视为司法公正,裁判结果公正才是真正的公正。中国古代社会就是这样一个极度忽视形式公正的社会。其特点之一就是重实体轻程序,程序极具随意性。比较而言,西方人更为重视形式公正,他们将形式公正确定为司法公正的核心内涵。他们认为不建立在形式公正上的判决,绝对是不可信的。程序的公正,要求裁判必须严格依据程序进行,不得随意省略或破坏改司法程序。
  
  二、做一名合格的法官,还具备良知和恻隐之德。法律不外乎人情,施法的目的本来就是重点保护社会弱者。法官在裁判的过程中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是,不仅掌握公平,公正裁判,其思想和灵魂还有这强烈的人文情感的支撑,对普通民众保持一种朴素的情感,良知和道义的人文品质构建了法官职业道德的基石。古人说:“法官之上是法律,法律之上就是良心”,“小节不察生大隙,举头三尺有神明”,做为一名法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要有一颗良心,一颗为民之心,为公之心,这样才能对得起我们自已,不失自已做为一个人的根本,最起码可以使自已所办理的案件摆脱其它因素的束缚,才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有公平正义之能的法官定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定会有为民的思想和为民的行为,因为法官就是一个服务型职业。
  
  为了实现司法公正,陈伟一个合格法官,需要从各方面提高自身素质,具体为以下几个方面:
  
  1、要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娴熟的法律知识是成为合格法官的支点。无论是作为一名法官还是其他任何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士,没有较好的法律知识是肯定不行的。这是成为合格法官和合格法律人的基本支撑点。但法律每天都在更新,必须加强自身的学习。一方面,努力加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培育塑造自身扎实的职业技能;另一方面,更要拓宽知识体系范围,学习了解心理学、哲学、社会、甚至建筑学等专业的知识。因为,法官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职业,单存学习法律专业的知识,对于处理一般简单案件尚可,但是如果碰到比较复杂的案件或者专业性质较强的案件,如果法官不懂得相关领域的知识,很难对案件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所以,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必须要善于学习,要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
  
  2、一个真正的法官,起码应该掌握两门艺术——庭审艺术和判决的艺术。这里强调的庭审艺术,是指法官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表现出的驾驭和指挥诉讼的方式、方法。一次庭审是否漂亮,是否简洁明快,主要在于法官如何主持指挥。作为一个合格法官应具备制作优秀判决书的能力。法官书写判决书的一个目的在于服务社会,另一个目的在于对法官加以约束——对其逻辑和品格的约束。当代的判决书更重视法理的宣示,其文学性的一面降到了相对次要的地位,但是,如何使判决书的语言更易被当事人和公众接受仍然不容忽视。
  
  3、有规范的司法礼仪。法官的着装来说,它是审判机关执法理念和形象的重要标志。为了适应现实司法工作的需要,经中央批准,人民法院自2000年开始,着手进行了换装工作。阿新式法官制服采用了国际通用的法官袍和西服式制服,一改过去的军人制服样式,更好地体现了审判工作的特点和现代司法理念,对于树立人民法官的执法形象,展示我国民主与法治建设的发展进程,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4、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法官的工作繁重而琐碎,没有一个良好的身体是不行的。我们在生活中会时不时的看到有的法官年纪轻轻就白了头发,时不时的听说这个或那个法官怎么、怎么好却英年早逝。近些年,随着案件的增多,法官的工作量大大加重,没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做法官是根本吃不消的。
  
  “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除人间之邪恶,守政法之圣洁。”这就是人民法官,时刻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剑胆除恶,琴心护法,为“金色天平”增辉,为“赤色法徽”添彩,以自己的行动默默的履行着一名人民法官的誓言。不屈服、不退缩,面对强权、不低头、不妥协,面对金钱不昏头、不伸手;才能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转变,向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转变;才能真正成为新时期合格的法官,才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丁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