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巧家县依法治县工作进程,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县委政法委、法院、司法局、交警大队等单位在堂琅文化广场共同开展巧家县依法治县现场推进会暨系列活动。活动会上,巧家法院巡回审理了一起驾驶无牌货三轮违规载7人致2死5伤的交通肇事案件,收到了较好的法
为推进巧家县依法治县工作进程,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县委政法委、法院、司法局、交警大队等单位在堂琅文化广场共同开展巧家县依法治县现场推进会暨系列活动。活动会上,巧家法院巡回审理了一起驾驶无牌货三轮违规载7人致2死5伤的交通肇事案件,收到了较好的法律警示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
5月21日上午9点30分,法槌声响,庭审开始,在醒目的“巡回法庭”布标和庄严的国徽下,1000余名学生及群众参与了旁听。此次巡回审理的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姜某某驾驶无号牌自卸三轮汽车搭乘被害人孔某某、姜某康等七人,由巧家县马树镇老箐村李家海子社向马树街方向行驶,当车行至马树镇老箐村小石岩社的某路段时车辆坠于公路坎下,造成孔某某、姜某康当场死亡,其余5人不同程度受伤,车辆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经巧家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姜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某驾驶未落户的车辆且超载,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造成了五人受伤,二人死亡和车辆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符合交通肇事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姜某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案后被告人姜某某积极赔偿了被害方的部分经济损失,取得被害方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短暂休庭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姜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就该案涉及的法律法规向参与旁听的学生和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务必注意安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按机动车行车安全规范操作,确保自己和他人人身安全。群众纷纷表示:“以后开车一定注意安全,不开没有落户的车,更不能超载,要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活动尾声,当天参与庭审、安保的法院干警还积极参加“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万人签名活动,为加强防邪反邪工作做出一份承诺。(张彬 成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