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对价格有异议怎么办?昨日,省法制办对外全文公布《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询意见。 待办法正式实施后,将为市民提供解决价格争议的便民平台,当事人双方只要愿意,
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对价格有异议怎么办?昨日,省法制办对外全文公布《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询意见。
待办法正式实施后,将为市民提供解决价格争议的便民平台,当事人双方只要愿意,即可通过价格争议行政调解程序解决价格纠纷、矛盾,而且还是免费调解。
《征求意见稿》明确当事人申请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应当符合与价格争议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双方同意接受调解处理;有具体的价格争议调解请求、理由及事实依据等条件。
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涉嫌价格违法,依法应当立案查处的;已进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或者信访程序的;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距离争议产生逾期一年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不属于价格争议调解处理范围的其他情形等不属于价格争议调解处理范围。除此范围之外的价格争议均属于调解范畴。
受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价格争议调解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调解费用,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聘请其他专业人员参加调解所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如果您对《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第一次征求意见稿)》有何意见建议,可在6月20日前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方式:省政府法制办,通讯地址:陕西省政府法制办公室(邮政编码:710006)电话:87292594、87294498(传真)电子邮箱:fzb_jjfzc@163.com;省物价局,通讯地址:陕西省物价局(邮政编码:710006)电话:87294426。(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