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商洛洛南县石门镇群众给我们反映,说镇上有一栋违法建筑在国土资源所眼皮底下拔地而起,盖到了3层高,国土执法部门下了停建通知依然不起作用。
记者来到洛南县石门镇,在群众反映的违建楼房前看到,这栋楼房占地有7间房子大小,已经盖到了3层的高度。一些村民却告诉记者,这栋楼的用地还是集体土地,是租用村里的。
商洛洛南县石门镇石门街社区村民:“这个地是我们四个大队的地,属于集体的土地,(村干部)说是把这个地租给他(李某)了,50年,现在就是盖这个商业用房,根据土地使用相关规定,他是无权盖房的,也是违法的。现在就是在租赁的土地上盖起了商业用房,肯定是国家不允许的。”
村民告诉记者,这栋楼房盖好后,可能会被用作商业活动。他们多次反映该楼房属于违建,但根本不起作用。
商洛洛南县石门镇石门街社区村民:“我们4月份就发现这个问题了,4月5号就向当地的土管部门反映,问他有没有(建房)手续,当地土管部门说没有(建房)手续,然后连续发了两三次停建通知,但是这个人仍然我行我素,你来我签字,你走我继续修建。”
那么这栋楼是不是在租用的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属不属于违法建筑呢?记者找到了这栋楼的修建者,李某的家属。
商洛洛南县石门镇石门街社区李某家属:“我经常不在屋里,我刚回来,我说不清。”
记者:“这地是你租的还是你的地?”
商洛洛南县石门镇石门街社区李某家属:“我给你没法说。
商洛洛南:租用集体土地建起楼房国土所眼皮底下违法建筑拔地而起
对于是不是租用村里的集体土地盖了违法建筑?李某的家人并不愿多说。而村民多次反映,为何违法建筑还能建起3层高?
石门街社区党支部书记李新有告诉记者,李某现在盖楼的地方确实是租赁村里的,还签有场地租赁合同。
商洛洛南县石门镇石门街社区党支部书记李新有:“这是过去办的(纸)厂子,最后不办了,一直在那放着,租给一家人。”
记者:“租的为啥在上面能盖房子?”
商洛洛南县石门镇石门街社区党支部书记李新有:“那个租的时候说可以盖房子。”
记者在这份场地租赁合同上看到,石门街社区租赁给李某的土地使用时间是70年,从2013年到2083年,并且李某可以在场地修建固定建筑物,后面还有村组代表的签字。那么在租用的集体土地上能不能建房?李某修建的楼房合法吗?
商洛洛南县国土资源局石门国土资源所副所长李锋:“集体土地只能租用修建临时棚子,但不能进行永久建筑物修建。(李某的楼房)属于违法建筑。”
记者注意到,李某修建的楼房距离国土执法部门不到一百米远,为何这样的违法建筑还会一层层盖起来?石门国土资源所副所长李锋告诉记者,从4月1号开始,他们就多次头口告知以及下发停建通知,但是因为没有强制手段,不起作用。
商洛洛南县国土资源局石门国土资源所副所长李锋:“下了两次(停建)通知,基本上没有制止住,还强行正在修建,按照土地管理方面来说,只能立案查处、上报,按法律程序走。”
记者:“一直制止的情况下还盖起了3层楼?”
商洛洛南县国土资源局石门国土资源所副所长李锋:“制止的情况下还正在施工。”
李锋告诉记者,针对这种情况,他们也会采取措施,下一步准备强行拆除违法建筑。
商洛洛南县国土资源局石门国土资源所副所长李锋:“后来我又给他立案查处,现在案卷已经完整了,尽快向(洛南县)国土资源局上报,进行裁决,之后按法律程序给法院起诉,如果执行之后他自行拆除了,就不存在(问题),如果拆除不了,我们按法律程序60天以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拆除。”(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