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法院立案庭督促履行助父子团聚

2016-06-23 16:02:22 80
没有什么感情,能够超越那浓浓的血脉亲情,没有什么场景,能比儿孙绕膝、安享晚年更能让我感动。可总有些人,不愿去珍惜那些情,那些景。 近日,家住溪洛渡镇新拉村的陈某来到永善法院立案庭,声泪俱下的控诉他的儿子陈某某不孝,每月200元的赡养费都不愿给
  没有什么感情,能够超越那浓浓的血脉亲情,没有什么场景,能比儿孙绕膝、安享晚年更能让我感动。可总有些人,不愿去珍惜那些情,那些景。
  
  近日,家住溪洛渡镇新拉村的陈某来到永善法院立案庭,声泪俱下的控诉他的儿子陈某某不孝,每月200元的赡养费都不愿给他。了解情况后,立案庭法官及时联系了他的儿子陈某某,陈某某乘车从新拉村赶来后,两父子翻起了旧账。从零零散散的叙述中,立案庭法官了解到陈某常年有家不回,在县城租房居住。究其缘由,是陈某与其两任儿媳都处不好关系,其儿子陈某某遂顺其心意让其外出租房居住。陈某起诉陈某某赡养纠纷一案经永善法院调解达成协议,陈某与其儿子一起生活,生病后由陈某某医治,由陈某某每月给付赡养费200元。达成协议后,陈某仍然不肯回家,并声称与其回家还不如去养老院或者直接喝敌敌畏。
  
  经过立案庭法官耐心释明后,陈某某当庭支付了陈某300元赡养费,陈某也终于肯随其儿子回家生活。看着两父子远去的背影,想起了老人们常说的:“老人其实是老小老小,越活越小的,越老越像个孩子一样。”
  
  维系父母子女亲情的绝不是那为数不多的赡养费,更多的相互的关心和陪伴。作为一名法官,在每一件赡养案件中,都应该力所能及的缝合父母子女之间亲情的裂缝,让每一个老人都能安享晚年,让每一个家庭都能其乐融融。(吴显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