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猛于虎 驾车行驶需谨慎

2016-07-05 13:10:07 167
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驾驶、不按操作规范驾驶等已成为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又一马路隐患,多少个生命因此戛然而止,多少个幸福家庭因此破碎飘零。发生在永善县的这起交通肇事案件,再一次提醒大家遵守交通法规、规范驾驶的重要
  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驾驶、不按操作规范驾驶等已成为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又一“马路隐患”,多少个生命因此戛然而止,多少个幸福家庭因此破碎飘零。发生在永善县的这起交通肇事案件,再一次提醒大家遵守交通法规、规范驾驶的重要性。
  
  2015年2月,被告人熊某驾驶乡村客运面包车(车载核定载人10人含驾驶员)从永善县大兴镇金沙村驾驶往马坡村。当车辆行至马坡村红旗二社打沙梁子处,在驶向坡度为16%的陡坡时车辆突然熄火并往后退,翻下高约123.5米的山坡下,造成乘车人员2人死亡,6人轻伤,2人轻微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永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熊某驾驶车辆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认定熊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各被害人无交通违法行为,不负此次事故责任。
  
  经法庭审理认为,被告熊某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交通管理法规,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车辆,造成2人死亡、6人轻伤、2人轻微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熊某接到侦查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已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部分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熊某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寄语:机动车这种便捷的交通工具,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出行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但是,由于部分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认为拿到驾驶执照就能开好车,不按车辆操作手册规范驾车,等到发生事故,追悔已成惘然。在此,希望各位车辆驾驶员,牢记交通事故发生就在一瞬间,随心随意开车不可取,生命只有一次不会重来。(王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