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子钱重、挂靠费高,常常引发着出租车经营者与出租车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也给公众出行带来不便。最近,咸阳市旬邑县出租车司机反映,说他们经营的出租车到了更新时间,但一辆价值七万多元的车更新下来竟然要花十五万多,让他们难以承受。他们不明白,出租
“份子钱”重、挂靠费高,常常引发着出租车经营者与出租车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也给公众出行带来不便。最近,咸阳市旬邑县出租车司机反映,说他们经营的出租车到了更新时间,但一辆价值七万多元的车更新下来竟然要花十五万多,让他们难以承受。他们不明白,出租车更新费收取的标准到底是什么?有没有一个明确的法规依据?政府部门为什么不管理而由出租公司说了算?对此,记者前往旬邑进行了调查采访。
旬邑:出租车更新花15万部分出租停运
旬邑县目前有东明和兴华两家出租车公司,共有出租车70辆,其中东明公司有20辆出租车,兴华公司有50辆出租车。截止今年7月份,兴华公司的20辆出租车到了经营年限需要更新,但由于价格问题,出租车司机和兴华公司各执己见、互不相让,导致部分出租停运。
旬邑县出租车司机李建利:公司现在给我们不说多少钱,就问我们要15万3千,那么15万3千从何而起,从何而来?给大家没有一个说法,就说是公司要挣钱,公司要承担风险。
司机们告诉记者,兴华公司今年更新的车型定为比亚迪F3油气两用车,依据车辆造价及相关费用,每辆车算下来总体价格也就十万多元,但兴华出租车公司却要收他们十五万三千元,这让司机们难以接受。
旬邑县出租车司机吕西平:车价是7万5千8,再一个有偿使用费1万元,再一个保险,保险是1万元,再就是上牌费300块钱,就这些费用。周边县城更新车价,礼泉是10万零5百,三原众望出租公司是10万零3百,像这个价格,我们就说11万都可以接受。
司机们反映,这次出租车更新的费用全部由出租车经营者个人承担,兴华公司不承担一分钱更新费,而且,还向每辆出租车司机多收3到5万元。那么,这笔费用究竟是怎么算出来的?记者首先来到旬邑县兴华出租车公司作进一步了解。
旬邑县兴华出租车公司工作人员吕军:这是咱初步的一个想法,是初步的价格。最后,经过交通局的调解,13万9千,这现在大家都知道是13万9千。
旬邑县兴华出租车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今年更新的车辆价格的确是7万5千8,加上车辆购置费、保险、及其它费用,算下来有10万多,多出来的3万多更新费其实就是公司收取的利润和风险抵押金。
旬邑县兴华出租车公司经理吕广堂:承包期到了,你包就包,不包14万9、18万9还有人包呢,公司适当的收一点风险金,就是这样。至于你说收多收少,那这个事情,这是企业的事情,人家上边光说是审计局来查这个事情,人家当地政府给我们的经营模式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据了解,兴华出租车公司是2003年旬邑县政府招商引资来的企业,在出租车经营者与公司签订的出租车辆承包合同中,记者看到双方约定承包期限为8年。采访中,司机们告诉记者,这些年,公司除了收费,几乎没有任何服务,而旬邑县城常住人口只有2万多人,目前有出租车70辆,平均每辆车每天的毛收入不到200块钱,除去各种手续费、油气费,每辆车每个月还要给出租车公司交380块钱的管理费,这样算下来,他们承包几年下来挣的钱仅够更新费。对此,出租车经营者认为,每个月都有固定的管理费交给公司,所以,公司借车辆更新再收取所谓的3万多元的利润和风险抵押金显然不合适。
旬邑县出租车司机牛耀峰:现在等于说这车赔到我们手里了,卖去也没人要,拉人也没生意,你看这么多车都停着哩。出租车更新费谁说了算?多收3万管理费是否合理?
早在2004年,国家发改委、交通部、财政部等7部委就下发了《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明确规定:各地要引导督促出租汽车企业制订合理的出租汽车承包费、管理费标准,合理调整出租汽车企业与司机的收益分配关系。要坚决制止企业利用出租汽车经营权、以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收取“风险抵押金”、“财产抵押金”、“运营收入保证金”和“高额承包”等方式向司机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而旬邑县兴华出租车公司至今仍利用车辆更新向出租车司机收取所谓的利润和风险押金,明显违反国家规定。对此,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是否知情呢?
旬邑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刘均平:兴华公司给我汇报的时候,没有风险抵押金。
记者:现在多出的几万块钱是干什么用的?
刘均平:这一块企业应该给个合理的解释。
记者:有没有解释?
刘均平:剩下的就是他的管理费用。
记者:即便是按你说的他收的是管理费,这个合理不合理?
刘均平:……
显然,对于兴华出租车公司收取所谓的利润与风险低押金的做法,作为管理部门的旬邑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并非不知情,按照这位所长的说法,如果兴华公司在车辆更新过程中多收出租车司机的3万多块钱是管理费的话,那么,司机们每月向公司缴纳的380元又是什么费用呢?对此,旬邑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负责人解释说这是一种市场行为。
旬邑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刘均平:现在出租车的定价一直是双方商议,认为你能接受这个条件的,就加入出租车行列。作为监管部门,没有过多地干预这一块,我们认为也是市场价位,只要你双方同意,我就能默认。
事实上,对于出租车辆更新政府也有明确的规定,2016年颁布的《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第十三条中明确规定:确定或者变更出租汽车数量、经营权使用期限、车型要求、营运价格,应当举行听证,听取出租汽车经营者、从业人员、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公众的意见。看来,旬邑县的这次出租车更新并未按照这些规定执行。
旬邑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晓权:这个价格,从合理的角度讲,出租车公司应当在更换的时间点上,先拿出结合运管部门,拿出初步的价格意见,递交政府审核,政府按照指导价,组织一场听证会,沿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决定这个价格。目前,在这个事实没有发生之前,作为我们市场局这一块,只能高度关注。后期事实发生以后,如果他们有违法行为,我们严肃查处。
企业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无可厚非,但是完全置国家的法规不顾,借出租车更新之名搭车敛财的做法应该得到及时纠正。希望旬邑县政府相关部门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做好出租车更新费的管理与监督,这既是维护出租车经营者的利益,也是维护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