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近日,永善县莲峰人民法庭把两学一做教育贯穿到巡回审判、便民服务活动中。千里巡回,把法庭搬到监狱,受到各方点赞。 原告周某与被告杨某因感情不合向法院诉请离婚。因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近日,永善县莲峰人民法庭把“两学一做”教育贯穿到巡回审判、便民服务活动中。千里巡回,把法庭搬到监狱,受到各方点赞。
原告周某与被告杨某因感情不合向法院诉请离婚。因被告杨某对原告周某实施人身伤害,被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现关押于浙江省第六监狱,不能到庭参加诉讼。案件受理后,为了充分保障杨某行使诉讼权利,永善法院莲峰法庭委托监狱所在地法院送达本案的应诉手续。
2016年7月19日,是该案的预定开庭日,法庭干警到杨某服刑的浙江省第六监狱巡回开庭审理该案。经过庭审调解,双方当事人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和解协议。(欧阳华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