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县人民法院强化裁判文书公开

2016-09-08 16:20:02 208
为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伽师县人民法院结合最新修订了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符合上网条件的生效裁判文书及时上传到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伽师县人民法院门户网上,接受社会的监督,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为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伽师县人民法院结合最新修订了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符合上网条件的生效裁判文书及时上传到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伽师县人民法院门户网上,接受社会的监督,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推进阳光审判,增加司法透明度。为做到“全面、及时、规范”,伽师县人民法院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一、院领导重视。为抓好此项工作,由主管副院长主持裁判文书上网的全盘工作,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上网裁判文书的督促与检查,确保文书不“带病上网”。
  
  二、充分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由原先的纸质版裁判文书审批,到运用“文书直报系统”,承办法官在文书生效后通过文书直报系统,可以及时将裁判文书进行隐名和删除隐私信息的处理,大大提高文书上网的效率。
  
  三、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符合上网条件的裁判文书,先由承办法官报请所在庭室负责人进行初级审批,在由庭室负责人报审管办审核后上网。但承办法官认为裁判文书具有不宜在互联网公布情形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及理由,由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主管副院长审定。(吕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