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纪律作风 树法院形象

2016-10-09 13:49:30 197
今年以来,伽师县人民法院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法院实际,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强化干部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 一是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一般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的,经庭室负责人同意后,报政工科备案,副科级以上干部外出的
  今年以来,伽师县人民法院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法院实际,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强化干部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
  
  一是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一般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的,经庭室负责人同意后,报政工科备案,副科级以上干部外出的(学习、执行公务、事假),经法院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县委分管领导审批,经县委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县委组织部和法院政工科备案。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所有人员上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脱岗漏岗。有政工科负责每月月底对考勤情况进行通报,考勤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
  
  二是规范庭审活动。开庭必须准时,不得随意更改开庭时间,因特殊情况确需延审时须及时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准时,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着装必须统一,法官着法袍且佩戴徽章,审判人员不得化浓妆、染彩发、留长发、蓄胡须等;严禁在庭审中随意走动、抽烟、打电话等影响法官形象行为;
  
  三是严明法官职业道德,严格落实《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法官不得私自单方面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师。不得接受律师、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吃请,确保以公正的审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加强警车管理。强化用车审批制度。严格落实《伽师县人民法院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由用车人通过办公内网申请用车,经办公室负责人签批同意后,由驾驶员到辆管理人员处领取警车钥匙,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警车。同时,严禁出现违规超车和逆向行车、严禁在敏感区域或者禁止警车停放的地方停车。严禁乱拉警报器,严禁驾驶员酒后执行出车任务,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车公用。
  
  五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项规定和法院系统的七项措施,强化法官的廉洁自律教育和八小时外活动纪律。自觉做到严格自律,坚决杜绝从事与法官形象不相称的可能影响法院形象的活动。
  
  六是强化法院内部监督。有法院审务督查室负责,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法院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贯彻落实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孙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