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实业干实事 回归法官角色

2016-10-11 13:28:09 135
今年以来,伽师县人民法院为改变院庭长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现状,切实落实好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伽师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措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一是确定院主要领导(党组书记、院长)和具有审判员资格的班子成员(副院
  今年以来,伽师县人民法院为改变院庭长“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现状,切实落实好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伽师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措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一是确定院主要领导(党组书记、院长)和具有审判员资格的班子成员(副院长、政工科科长、纪检组组长)的办案数量。院主要领导每年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不少于4件,班子成员全年办案数不得少于12件。
  
  二是明确庭长办案数量、审理范畴。庭长每年亲自主审的案件数量不低于全院法官人均办案数的45%。办理案件范围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各类案件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各类案件。同时庭长要充分发挥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加强诉前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做大息诉罢访。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院庭长回归常态化办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也为年轻法官办理案件(办好案件)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确保了优质资源重归审判一线。(阿曼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