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对我的鼓励,今后我会做得更好的!和静县人民法院清洁工萨日娜接到奖品时激动地说。 2016年10月12日清晨,和静县人民法院清洁工萨日娜在打扫办公区卫生期间,捡到了一张100元的人民币现金,即时交到了行政办公室。 和静县人民法院10月14日下午,对清
“感谢法院对我的鼓励,今后我会做得更好的!”和静县人民法院清洁工萨日娜接到奖品时激动地说。
2016年10月12日清晨,和静县人民法院清洁工萨日娜在打扫办公区卫生期间,捡到了一张100元的人民币现金,即时交到了行政办公室。
和静县人民法院10月14日下午,对清洁工作萨日娜金不昧的行为给予了表彰和奖励。该院副院长罗启明为萨日娜颁发了奖品,审委会专委雷新伟号召全院干警学习萨日娜同志拾金不昧的高尚情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诚实信用的道德底线。(任万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