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县法院:判后答疑解“心结”促和谐

2016-11-02 12:54:03 133
近日,伽师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告马某诉被告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宣判,判决驳回原告马某的诉讼请求。 收到判决书时,马某情绪非常激动,当场表示:想不通,不服判决坚决要求上诉。在与法官预约后,当日下午主审法官孙法官即为马某做了判后答疑工作。 孙
  近日,伽师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告马某诉被告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宣判,判决驳回原告马某的诉讼请求。
  
  收到判决书时,马某情绪非常激动,当场表示:想不通,不服判决坚决要求上诉。在与法官预约后,当日下午主审法官孙法官即为马某做了判后答疑工作。
  
  孙法官认真听取了原告马某提出的问题,针对马某的疑惑,将该案事实、理由及法律适用详细向马某作出说明,帮助其分析被驳回的原因。通过一番耐心的解释、说明工作,马某情绪平复下来,并表示服判息诉,尊重法院的判决。至此,该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结事了,促进了本辖区社会和谐与稳定。(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