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络媒体报道:全国法院有千件官员失信,执行公职人员老赖难! 读罢这则新闻,笔者甚感蹊跷,公职人员都失信了,还谈什么依法治国? 笔者有意百度搜索,党委职能部门、公安机关、甚至政府机关都进了失信黑名单。作为案件执行难,党政要员干预、职能部
近日有网络媒体报道:全国法院有千件“官员失信”,执行公职人员“老赖”难!
读罢这则新闻,笔者甚感蹊跷,公职人员都失信了,还谈什么依法治国?
笔者有意百度搜索,党委职能部门、公安机关、甚至政府机关都进了失信黑名单。作为案件执行难,党政要员干预、职能部门作梗就法院而言,只是背地谈谈而已。自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办、国办为法院撑起了腰。党政要员干预案件要记入在卷,职能部门不执行法院判决可以进入失信黑名单。作为这一举措,既是依法治国的进步,也是对基层少数党政机关、职能部门的嘲笑。
据陕西商洛市商州区法院近日公布一份失信老赖“黑名单”,其中包括商州区安监局副局长吕某某、商州区运管所职工邢某等8名公职人员涉案标的为400万元,标的最高达288.6万元。
湖北省巴东县法院10月底公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包括5名来自巴东县纪委、地税局等单位的公职人员,总债务额度为58万元。在2014年11月,湖北省竹山县法院首批曝光的“老赖”中,就有来自当地28个机关事业单位的40名公职人员。
更为可笑的在失信黑名单中,不仅有公职人员,而且还有集体。如安徽霍邱县彭塔乡人民政府、河南省安阳市公安局。
政府职能部门为何成其为“老赖”,究其原因是“新官不理旧事”、“父债子不还”。特别是在前些年政绩工程的催生下,张三上任盖高楼、李四接任修广场、王五上台立牌坊。政绩工程的光环照在前任身上,继任者替人赔账心里不滑唰。基于这一原因,有的基层政府债务犹如滚雪球,一拖就是十几年,利息超出本金若干倍。
公职人员为何成其为“老赖”。成因主要来自于发财心切。有的公职人员因嫌国家给的薪金过低,利用手中职权和银行的关系将国家资金注入偷偷摸摸的私办企业,甚至套用银行资金放高利,最后因企业不景气,高利断链,公职人员成其为老赖无疑。办企业也好,放高利也罢。本来作为公职人员,已经属于禁止行为,但总有那么一些人,不顾公职人员的自身形象而偷偷摸摸的干着地下勾当而影响公职形象。假若法院不把这些“老赖”公诸于众,人们还以为“老赖”仅只是那些高消费的“企业家”、“煤老板”、借钱不还的“斜皮赖”。
公职人员都失信了,还谈什么依法治国?这不是不是笔者故弄玄虚,危言耸听。全国失信黑名单中涉及公职人员虽然只有1000多件,但现实生活中远远不止这个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对11类37项惩戒措施而使“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这一措施虽然为法院执行难解了近渴,但笔者认为力度仍然不够。据9月6日人民网报道:安福县法院采取强制措施,重拳打击公职“老赖”。该县司法局一名副局长王某和该县赤谷乡一名副乡长彭某,因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造成不良影响被免职。
如果是因集体利益失信,免去官位足矣。如果因私失信,免去官位实在不平民愤。笔者认为公职人员失信的危害性仅次于官场腐败,因为二者都超出了百姓难以容忍的底线。他涉及的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而是涉嫌触犯法律红线的问题。如果仅以免职了之,法院执行难的问题还是永远解决不了。
综上所述,老赖无处不在。相比之下,公职老赖比其他老赖更为可恶。对于公职老赖仅采取免职、限制评先、晋升、入党力度仍然不够。笔者认为该开除的还得开除,该判刑的还得判刑。只有这样,国家公职机关才能成其为百姓心中的净土。也只有这样,公职人员才不会“身在曹营心在汉”。(张选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