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木垒县加大力度进行棚户区改造项目,多数居民的房屋被拆迁。老杨夫妇虽已去世,但遗留下一套平房院落正巧在拆迁范围内,老杨夫妇的女儿杨某与其弟杨某某因对该笔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产生争执。杨某一纸诉状将杨某某告到法院,要求分割该拆迁补偿款。 原
近日,木垒县加大力度进行棚户区改造项目,多数居民的房屋被拆迁。老杨夫妇虽已去世,但遗留下一套平房院落正巧在拆迁范围内,老杨夫妇的女儿杨某与其弟杨某某因对该笔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产生争执。杨某一纸诉状将杨某某告到法院,要求分割该拆迁补偿款。
原告杨某与被告杨某某系姐弟关系,其父亲于1991年3月27日去世,其母亲于2003年4月16日去世。2016年10月,木垒县人民政府进行棚户区改造,其父母亲位于木垒县人民南路的一套房屋在拆迁改造范围内,经评估作价该房屋拆迁补偿款为331931元。杨某提起诉讼,要求分得房屋拆迁补偿款165000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父亲去世后,杨某某离家出走,致使妻离子散,并留有卧病在床的母亲和幼小的女儿在家由杨某帮助照看。现老母亲去世,杨某某的女儿出嫁,杨某某一人无依无靠,而杨某则家境殷实。虽拆迁补偿款系父母遗留房屋所产生,应参照遗产的分配方式,原则上予以平分,但顾及原被告现有家庭状况,应对杨某某适当给予照顾。法官从亲情角度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杨某分得13万元,剩余均由杨某某分得,至此,该案得以妥善解决。(李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