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法院贴近牧民以案普法
2017-01-20 12: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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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7日,和静县人民法院在该县阿拉沟乡宣判一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案,11名被告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10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名
2017年1月17日,和静县人民法院在该县阿拉沟乡宣判一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案,11名被告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10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三年、缓期执行五年并处罚金。
案件宣判后,和静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解忠诚、刑事审判庭庭长王志东、巴仑台人民法庭副庭长哈西、行政办副主任董娟等一行及县人民检察院、司法局、森林公安派出所有关同志,给当地牧民集中进行了以“维护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家园”为主题的普法讲座,并分发宣传资料100余份。将群众身边发生的案例,用通俗易懂的生活语言向牧民宣传党的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力求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任万民 董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