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法院:把法庭 “搬” 进金沙江畔

2025-03-19 12:28:15 1
湾碧傣族傈僳族乡,大姚县最远的乡镇,位于金沙江南岸,距离大姚县城168公里,是一个聚傣族、傈僳族、彝族、白族、苗族、汉族6种民族为一体的多民族聚居乡,群众收入主要以种养业为主。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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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碧傣族傈僳族乡,大姚县最远的乡镇,位于金沙江南岸,距离大姚县城168公里,是一个聚傣族、傈僳族、彝族、白族、苗族、汉族6种民族为一体的多民族聚居乡,群众收入主要以种养业为主。

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方位提升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司法需求,大姚县人民法院设立法官工作室,将纠纷化解、便民司法、基层治理等职能延伸至基层,实现司法便民服务全覆盖,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

联动发力绘“同心”

“一块土地,两方争执”。张某称杨某侵占了自家林地种植芒果,要求返还;杨某则坚称土地归属无争议,双方因此事多次发生争吵。这场纠纷2024年6月经湾碧乡司法所、林业站所与村委会调解后,今年年初又发生争吵诉至法院。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案件处理既要护住民生权益,又要解开乡亲纠纷。为还原真相,湾碧乡法官工作室法官李义、范继平以及乡司法所负责人顶着烈日奔赴争议土地,实地测量、核对边界、查看证据。争议焦点在于土地权属的历史沿革和实际使用情况,必须用证据说话。

法官依据土地台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条款,逐项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将抽象的法条转化为“可视化的田间课堂”。在法官和司法所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抵触情绪逐渐消解,在土地边界上达成共识。

法官的专业力量和司法所的群众经验相融,法治便有了直抵人心的温度,在这样的携手同行中,一场场“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生根发芽。

普法释法践初心

张某和熊某因分家时仅有口头协议无书面证据,导致土地、林地归属“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家人因此吵得脸红脖子粗,村委会调解了多次都未果。

因相关经营权证书权属不明晰,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无法立案处理,但“法官工作室”法官考虑到当事人之前的亲情关系及案件的特殊情况,本着消除矛盾、解开心结的原则,从亲情关系着手,法理兼顾,认真倾听当事人的真正诉求,对当事人进行耐心地释法说理,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告知双方在厘清四至界限及土地权属后如何解决问题,在长达三小时的普法调解下,双方的争执慢慢平息,都愿意协商解决问题。

与群众的零距离普法不仅提高了当事人法治观念,也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

巡回审判守民心

“法官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不用跑远路,在家门口就能把问题解决!”原告陈某激动地说道。2025年,陈某认为夫妻之间关系恶化,夫妻感情无法复合,故提起离婚诉讼。法官工作室法官了解到双方均在湾碧乡生活,且涉及村里宅基地房产分割,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在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取得同意后,法官们将“法庭”搬到金沙江边,上门开展巡回审判。

法官联合司法所从法、理、情等多方面对双方反复耐心调解,引导双方要更多地考虑和关爱自己尚未成年的子女,以最有利子女健康成长的方式处理这个矛盾。

最终在法官释法说理劝解下,夫妻之间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双方通过和平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且在法官的见证下,完成了财产分割。

近年来,大姚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法官工作室作为人民法院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小单元,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作为推进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把“机关大院里的法官”变成了“群众家门口的法官”,在“家门口”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郭思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