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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扎普法”让乡里乡亲感受法律“乡味儿”

2014-04-11 18:02:57 2053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处处散发着春天的气息。4月10日是哈密花园乡的巴扎天,一大早,哈密市法院花园乡法庭的法官们就在熙熙攘攘赶巴扎的人群中,支起了桌子,拉起了横幅,热情的为乡亲们宣传法律知识,解答乡亲们的疑问。 巴扎系维吾尔语,意为集市、农贸市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处处散发着春天的气息。4月10日是哈密花园乡的“巴扎天”,一大早,哈密市法院花园乡法庭的法官们就在熙熙攘攘“赶巴扎”的人群中,支起了桌子,拉起了横幅,热情的为乡亲们宣传法律知识,解答乡亲们的疑问。
  
  “巴扎”系维吾尔语,意为集市、农贸市场,遍布于新疆各大城乡,平时居住比较分散的人们都选择在巴扎开放的时候来这里购买生活必需品和卖出自己的商品。与其他普法宣传不同的是,花园乡法庭的法官们平时就与乡亲们很熟络,趁着“巴扎天”大家都来赶集,说说你家的羊,我家的枣树,他家的葡萄,聊聊邻里纠纷如何化解,谈谈法律诉讼如何进行,让生硬晦涩的法律条文充满了“乡味儿”。
  
  来赶巴扎的阿不都大叔和妻子在与法官们认真交流了一番过后,拿着宣传单和宣传册说:“以前嘛,有事找警察,以后嘛,有事就找你们法官啦!”(哈密市法院  魏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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