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党和国家宣传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担负着引领思想意识方向、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提高人民法院执法办案与服务群众和治理社会能力、进一步树立人民法院队伍良好形象的重要任务。同时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
作为党和国家宣传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担负着引领思想意识方向、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提高人民法院执法办案与服务群众和治理社会能力、进一步树立人民法院队伍良好形象的重要任务。同时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法院审判工作、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情况,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司法形象的重要途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司法新闻宣传运用新闻作品,报道人民法院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对推进法院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在宣传法治思想、推动依法治国进程方面也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目前,随着网络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当今世界已进入新媒体时代,各类新兴媒介层出不穷,媒体变得越来越个性化、个人化,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媒介极大地改变了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和公众参与方式,尤其是在当前“人人都有麦克风、全民皆记者”的自媒体时代,每个人发言的自由空间越来越大,社会舆论的环境日益复杂,各种突发、多发事件凝聚起的舆论,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产生巨大影响,各类法院消息特别是负面信息广泛传播,对于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造成严重伤害。这就要求我们只有通过不断提升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如何构建新形势下司法与传媒的良性互动关系,准确把握新媒体时代受众特点,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工作的内容和方式,及时提供权威信息,有效满足公众对信息的需求,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工作的亲和力、感染力,为人民法院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全社会了解法院工作、支持法院工作,提高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成为司法新闻宣传一个重要的课题。基层人民法院身处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站在化解和调处矛盾纠纷的最前沿,更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在扎实抓好审判执行业务同时,着力改进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把基层一线作为法院宣传工作的桥头堡,增强新闻宣传工作实效。据此,笔者就基层法院宣传工作重要意义以及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及作出的对策进行个人粗浅分析。
一、法院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对新闻宣传工作中强调说:“宣传思想工作一定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司法新闻宣传应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媒体素养,做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加强法治精神的传播,不断推进我国法治化建设进程。
(一)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是树立正确舆论导向的桥头堡。新闻舆论处于意识形态的最前沿,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关系道路和方向,关系中心和大局,是新闻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是我国新闻工作的本质和职责,是我们评价舆论引导成效的基本标准。司法新闻宣传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心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努力实现新闻舆论效果与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坚持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用崇法的理念教育人,积极宣传司法裁判对社会生活的规范、指导、评价、引领作用,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强音,促进形成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法院新闻宣传树立了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性是新闻媒体与生俱来的属性,政治素养是新闻工作者需要经过长期的、艰苦的理论与实践培养出的良好习性,是新闻工作者必须具备的首要素质。只有站在建设国家和民族的高度,强调社会责任感和对人类的终极关怀下培养出来的政治素养,才是保证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工作拥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的可靠保证。司法新闻宣传不能淡化新闻与政治的关系,要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宣传党的主张,积极推动党的思想理论和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新闻是客观事物变动的报道,失去了客观性、真实性,新闻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在新闻实践中不能单纯地把新闻等同于政治,甚至为了政治的需要而加工新闻,讲政治要体现在新闻规律之中,要自觉考虑新闻的社会影响,通过事实本身的力量来说服人、引导人,通过生动的报道形式赢得最好的宣传效果,切实增强吸引力、感召力和说服力。
(三)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具有了基本客观、真实性。真实性、客观性、平衡性是新闻传播活动的基本要求,在新媒体时代,真实、客观、全面、权威、伦理等传统新闻专业主义仍是新闻质量的主要评价标准,司法新闻宣传必须遵循上述准则,坚持真理,尊重事实。要善于调查研究,准确地反映社会生活,充分地表达群众的心声;要用高度的政治觉悟和鲜明的政治观点去观察、分析、研究和反映问题,站高望远,见微知著,揭示事物本质,客观公正地反映事物,反映有创造性和突破性的事物,实事求是地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面对法治热点,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回应关切,公开透明地宣传法律、解说政策,有效地疏导情绪、沟通思想,为人民法院履行职责、推进依法治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具有的法律知识传播的底线。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是司法新闻宣传区别于其他报道领域的一个鲜明特点。司法新闻宣传应该在正确把握法律知识,熟知人民法院工作的基础上来进行。新闻工作者如果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在采写的稿件中时常出现法律用语不准确、法律程序阐述不正确的现象,就难以进行良好的正面宣传和有力的舆论监督。要善于思考法律问题,了解新发布的司法解释能给老百姓带来什么变化、人民群众的哪些权利会受到法律保护等等;在国家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后,应有法治新闻敏感意识,尽快占领舆论的制高点进行正面解读,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应主动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从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思考、观察,并能运用法治思维对社会热点进行分析,形成经验性文章,供读者思考,给社会以指引;要担当起司法工作传播者的职责,开展以案说法、政策宣讲、法治宣传等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努力形成人人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审判执行与法院新闻宣传的关系。
(一)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第一要务”,是中心和主业,法院各项工作都要围绕执法办案展开。新闻宣传工作是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法院各项工作之中,在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新闻宣传工作对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筑牢司法为民宗旨、传播人民法院核心价值观、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具有思想引领和舆论推动作用。审判工作是基础、是前提、是根本,离开审判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新闻宣传工作不是全局,但影响和牵动着全局;不是中心,但服务和保障着中心,直接关系道路和方向,关系人心和士气。简而言之,审判工作和新闻宣传工作一个是“做”的问题,一个是“说”的问题,两者相得益彰,互相影响。如果做得不好,则很难说好;如果只做不说,或者多做少说,更难以适应社会发展、满足群众需求、树立自身形象。因此,在新媒体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既要做得好,更要说得好。尤其是在审理重大、敏感案件时,如果只做不说,或说不全面、说不彻底,都会引发舆情,形成舆论审判。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要从坚持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高度审视定位新闻宣传工作,都要和审判工作一并部署、一同发力。新闻宣传工作必须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唱响公正司法主旋律,展示司法文明,传播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绝不能游离于中心工作,搞两张皮、两股道。
(二)人民群众要求实现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的愿望则成为新闻宣传工作的外部需求。随着人民群众法制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供求关系。而有些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往往更多注重了内部的自我感受,而忽视了外部评价,造成供不应求和供求不对称的现象产生,结果新闻宣传工作花费了大量精力,而人民群众却不买账。在推进改革的进程中,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法院工作,应借力大数据分析,认真研究不同群体的不同法治需求,尽最大限度保持供求关系一致。在宣传目的上,将教育引导群众和服务满足群众相结合,树立平等传播的理念;在宣传内容上,把人民法院依法公开的信息与媒体关注的问题、社会公众感兴趣的话题三者相结合,增强新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宣传方式上,将大众传播与分众传播相结合,统筹使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注重发挥新媒体作用,占领信息制高点;在宣传方法上,深入基层,深入审判,深入群众,做到重大问题不避讳,关键时刻不失语,热点方面有态度,破除自我设计、自我欣赏、自我评估的圈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理解力和认同度。
三、基层法院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在多元化的今天,如何抓住法院宣传工作重心,已经成为我们基层法院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就目前,一些基层法院宣传工作成效明显,但做得不够到位现象仍普遍存在。实际工作中多多少少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笔者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对法院新闻宣传认识不足。部分干警对法院宣传工作认识不足,没把新闻宣传与日常业务工作同等对待,认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抓的是质效,案件审结、调结、执结便是工作的完结,觉得审判业务干好就行,宣传工作只是份外之事可有可无,存在重业务轻宣传的错误认识。
(二)法院新闻宣传机制不完善。有的干警认为在现在的制度下,干多干少、干好干不好都一个样,而宣传工作激励制度不完善,完不完成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任务对自己的影响不大,导致基层干警写作动力普遍不足,水平停滞不前。
(三)法院新闻宣传队伍不稳定。基层法院担任宣传报道任务的多为办公室人员或其他庭室兼职人员。一个原因是办公室人员具有较强的流动性,业务部门案多人少,在人员调剂上一些新进人员往往还未适应或刚刚适应办公室工作就有可能被调整到审判业务部门,频繁的岗位调动不利于宣传人员的培养;另外,办公室工作时间性、服务性极强,任务繁杂,头绪众多。工作的高强度性与繁琐性无法让他们静下心来写东西,无法把具有新闻价值的线索及时报道出去,造成新闻报道滞后;其次,各业务庭虽然也确定了通讯员,但多为年轻的新进干警,繁忙的工作之余还要应对各种复习考试,对宣传工作纯粹是以完成任务为目标,大量的宣传重担仍然压在少数人身上,导致宣传工作出现“脱节”现象。
(四)法院新闻宣传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在基层从事新闻宣传人员很多都专业不对口且多半为兼职,新闻意识、基础理论与文字功底相对薄弱,难以胜任新闻选题、写稿、策划等专业性工作。另外,具备一定写作功底的老干警在日常工作之余,很难抽出时间和精力去写稿,新干警又无法快速把握和领会新时期审判执行工作的实质性内涵,稿子狭隘片面,很难写出有创意、有深度的稿件。
(五)法院新闻宣传过于单一。基层法院拥有丰富的新闻信息资源,但宣传成效却不尽入人意,宣传报道局限于表层,一般消息和普通宣传居多,影像图文报道和深度报道少,特别是对法院的工作成绩、典型经验、特色亮点工作、先进事迹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少之又少,宣传手段和形式不仅单一、思路狭窄,且文稿片面、肤浅,没有去发掘和提炼出自身工作所蕴藏的特色和亮点,新闻宣传重点往往只停留在案件审理情况的表层上,这与法院的宣传总体趋势和目标相背离。
四、改进基层法院宣传工作的对策
(一)着力提高思想认识。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是审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法院宣传围绕审判工作进行,以审判工作为中心,服务于审判;而审判工作的发展则离不开宣传,否则,审判工作就难以取得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难以取得广大群众和党委政府包括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近年来,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作用和地位日益凸显,法院审判事业也迫切需要强大的舆论支持,这就需要从事新闻宣传人员乃至全体法官干警要树立起一个正确的思想认识,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司法环境,促使法院整体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二)有效提升工作积极性。一是完善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奖惩制度。既要从宏观上制定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统一宣传口径,切忌炒作、渲染和拔高,又要从微观上明确宣传工作责任,对各部门宣传员下达任务,严格惩奖,形成规范化宣传工作新格局,让法院新闻宣传稿件的采写与采用与年终绩效目标考核挂钩并就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及时通报,以达到表扬先进、鞭策后进;二是建立健全宣传报道激励制度。充分调动全院各部门力量,从物质、精神和自我价值实现三个层面着手,对上稿稿件落实稿酬奖励、搞好宣传工作创优评比、将宣传工作与选人用人制度挂钩,提高干警写作积极性,从而形成一个上下联动、内外配合、广泛参与、整体推进的良好宣传工作格局。
(三)保持队伍稳定性。一是鼓励和精选那些思想政治素质稳定,熟悉审判业务,热爱宣传工作,文字功底扎实的干警充实到法院宣传队伍中来;二是培养一批会办案件、会写材料的宣传骨干,为宣传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三是积极争取和安排干警参加各种新闻业务培训,拓宽干警写作视野,不断提升新闻意识和新闻写作能力;四是保持宣传队伍的长期性和稳定性,要确保一支相对固定的宣传骨干队伍,形成一种新老干警相互“取经、传教”良性循环的“传、帮、带”学习模式,让宣传工作不脱节。
(四)切实提高宣传能力。对于新闻宣传工作而言,文字表达能力是从事新闻工作人员的一项基本功,宣传成效优与劣与宣传主体专业性形成正比。因此,一要要求从事宣传工作的干警只有不断通过自主学习及接受培训等方式去具备更加扎实深厚的写作水平和写作功底,通过拓宽写作视野,不断发掘素材、不断撰写,反复修改和总结提高,从而达到宣传效果的全面提升;二要拓宽新闻宣传人员知识面。拓宽知识面最有效的方法还是学习,不论是业务知识、写作知识还是时事新闻方面的学习都应丰富和加强,只有加强学习、积累知识才能更好地提高稿件质量、丰富稿件内容。有了专业的宣传队伍,在舆论导向上,更重要的是在面对网络舆情,特别是重大的舆情事件时,才能从容应对,法院意见也才会更容易被公众接受,最终起到平衡舆论的效果。
(五)拓宽宣传工作途径。任何工作的起步都有难度,自主“创业”更是艰难。首先,我们要学会“借船出海”,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优势,扩大受众层面。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重视与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地方报刊媒体等携手合作,共同开办专题栏目,充分利用自身丰富的案例资源,为各媒体的涉法栏目提供素材,全力支持媒体采访报道工作;同时要积极争取各新闻媒体对法院宣传工作的支持,让他们尽量多地为法院提供宣传平台,最大限度地将法院工作推向社会;其次,要发挥自身优势,勤于思考、善于洞察、勇于探索。从事宣传工作干警要从新闻人员特有的视觉去把握当前法院工作重心,瞄准热点、关注焦点、找出亮点,要善于对工作中呈现的新成绩、新经验进行总结。要多走多看,坐在机关办公室里是永远写不出好文章,发现不了新题材的,只有多采访、多到一线参与巡回审理、参与调解、参与入户了解案情才能收集到第一手材料、了解最真实情况,才能让稿件内容变得真实、丰富和生动。(崔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