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周翠元)近日,大关县人民法院受理由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某交通肇事罪一案。此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于2017年3月2日对被告人王某某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侦查查明:2016年12月6日10时55分许,王某某驾驶小型面包车行至大高公路一下
本网讯(周翠元)近日,大关县人民法院受理由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某交通肇事罪一案。此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于2017年3月2日对被告人王某某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侦查查明:2016年12月6日10时55分许,王某某驾驶小型面包车行至大高公路一下坡弯道处违规超车,在超越同向行驶的被害人赵某友驾驶的两轮摩托车过程中,遇对向来车,便紧急向右转向。王某某的面包车右侧尾部与赵某友的摩托车左侧保险杆发生碰撞、刮擦,致使赵某友和摩托车一同从道路左侧翻下近5米高的河床,事故造成赵某友颅脑损伤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法院院提起公诉。
该案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务必严格遵守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否则一旦触犯法律,必受法律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