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陈妙妮)9月3日下午,兴业县法院院长谢建军主持召开兴业县法院2018年第6次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一件刑事重审案件。兴业县检察院检察长赵子辉列席会议,并就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发表意见。 在会上,谢院长对赵子辉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
本网讯(陈妙妮)9月3日下午,兴业县法院院长谢建军主持召开兴业县法院2018年第6次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一件刑事重审案件。兴业县检察院检察长赵子辉列席会议,并就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发表意见。
在会上,谢院长对赵子辉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表示欢迎,并就“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指出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中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审委会制度改革。
赵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责,也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是适应司法改革推动法律监督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尽管职责上不同,但提升办案水平,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是一致的。
最后,谢院长强调,要充分认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重大意义,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在诉讼活动中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切实提升案件质量,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