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促还款

2018-10-31 14:04:47 54
近日,大关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因原告查找到被告财产线索,在立案当日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为避免被告转移财产,本院立即作出民事裁定,赶到外县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冻结被告的储蓄存款,并向被告送达了传票等诉讼文书。 原告在庭审中称,2013年
  近日,大关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因原告查找到被告财产线索,在立案当日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为避免被告转移财产,本院立即作出民事裁定,赶到外县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冻结被告的储蓄存款,并向被告送达了传票等诉讼文书。
  
  原告在庭审中称,2013年被告向他借款200000元,并出示借条给他,双方口头约定了利息,借款期限为10天,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还款。2014年,被告再次向他借款40000元。之后,被告仅偿还了110000元本金,支付了8000元利息。原告多次催收,但被告都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遂诉至大关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其利息,并承担诉讼保全保险费、保全申请费、律师费、交通费等费用。
  
  被告表示原告所述事实和理由以及诉讼请求均属实,但希望原告谅解他借款后未按时偿还,同意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以及给原告所造成的损失,请求原告放弃律师费和交通费等费用。
  
  经本院主持调解,原告放弃对律师费、交通费的诉求,被告在2018年11月30日前还清借款本金、利息、诉讼保全保险费等费用。
  
  至此,案件顺利得以结案,实现了案结事了。原告在庭前积极查询被告财产信息,申请诉讼保全,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而被告在本案诉讼中虽然也积极表示还款,但是也支付了本无须支付费用,如在借款后积极还款,不仅借贷双方多了一份情谊,也能为自己减少一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