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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陕西咸阳开出首份罚单!

2021-08-07 16:12:47 1587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有关规定,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咸阳市烟草专卖局积极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陕西省烟草专卖局相关工作部署,自7月8日起,与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有关规定,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咸阳市烟草专卖局积极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陕西省烟草专卖局相关工作部署,自7月8日起,与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在全市部署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日前,咸阳市烟草专卖局查处了首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政处罚案件。
  
  该案件是咸阳市秦都区局接群众举报线索,称“辖区某电子烟实体店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专卖执法人员联合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举报地点,对该电子烟实体店进行现场检查。通过对涉案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有关销售凭证和台账,第一时间固定了相关证据,确认该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事实。
  
  经调查认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构成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咸阳市秦都区烟草专卖局对该电子烟实体店做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当事人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当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主动接受整改,该处罚决定为首例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为开出的罚单,体现了专卖执法部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的责任担当。
  
  (马扭丽    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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