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文明单位动态管理 推动文明创建常态化

2014-07-07 17:19:56 118
本网讯(通讯员 陈双阁)近日,按照陕西省文明办要求,耀州区检察院及早完成了陕西省文明创建常态化管理系统的注册登记工作,为下一步运用陕西省文明创建常态化管理系统上线开展工作奠定基
  本网讯(通讯员    陈双阁)近日,按照陕西省文明办要求,耀州区检察院及早完成了陕西省文明创建常态化管理系统的注册登记工作,为下一步运用陕西省文明创建常态化管理系统上线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耀州区检察院于2013年获得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称号,为巩固创建成果,有效解决文明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牌子到手、工作到头”的问题,该院积极落实省级文明单位动态管理要求,派专人参加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的学习和省文明创建常态化管理系统培训班,领导班子专门组织对《陕西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陕西省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和《测评体系》进行深入研究学习,及时调整了该院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专人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把使用陕西省文明创建常态化管理系统作为加强创建管理、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升创建水平的重要工作来抓,确保这项工作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