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案件巧执结 为民服务树心中

2021-05-13 15:52:08 200
本网讯(汪白云)近日,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本着为民服务的理念,高效执结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依法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率和作风。 胡某与葛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经察布查尔县人民
 本网讯(汪白云)近日,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本着为民服务的理念,高效执结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依法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率和作风。
  
  胡某与葛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经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调解,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被告葛某共退还原告胡某合伙款285,000元。调解书生效后葛某拒不履行确定的法律义务,胡某于2021年4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郑磊立即向被执行人葛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葛某态度消极,拒不履行。郑磊多次约谈被执行人葛某未果,葛某仅有在木材厂的机器设备可供拍卖。然而,申请人胡某由于生意需要,急需周转资金,情绪激动。这些都给案件的执行工作带来了不小压力。
  
  执行员郑磊意识到,传统的执行方式和手段已经满足不了该案件的执结需要,于是转变执行思路,另辟蹊径,采用“就地取材,以物抵债”的方式执行。他再次约谈双方当事人,组织一场“三方会谈”。通过释法明理,将机器设备拍卖所需要的评估费、公告费等费用告知双方。双方经过权衡利弊之后,最终达成协议—将被执行人名下的机器设备抵给申请人胡某,案件执结,这个结果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满意。
  
  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始终保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不松懈,不泄劲,在执行工作中坚持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