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刑事审判工作的新认识

2014-02-18 01:52:09 169
本报讯(通讯员 王家祥) 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地位举足轻重,在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中肩负重大职责。刑事审判工作承担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职能,
       本报讯(通讯员 王家祥)  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地位举足轻重,在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中肩负重大职责。刑事审判工作承担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职能,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刑事审判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我作为一名在基层法院法庭、刑庭等干过三十年的老同志,亲身感受到刑事审判历来都是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当前我们必须领会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做好刑事审判工作重要性的新认识。
      不久前,最高法院召开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刑事审判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随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会议精神作了贯彻和部署,我院已进行认真学习、切实贯彻。首先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就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作出批语,他指出,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各级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的目标,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牢固树立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努力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民和保障人权相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刑事案件审判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其次学习最高法院周院长讲话,他强调,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要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要坚持好、发展好“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进一步推动落实被害人救助制度。要立足审判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依法处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再次学习了云南省高院院长张学群对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三是切实强化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四是认真落实确保刑事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五是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为认真学习切实贯彻全国第六次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传达学习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我院就刑事审判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一要严格执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据标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牢固树立证据意识,严防冤假错案的发生。进一步增强排除非法证据能力,提高排除非法证据意识。二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刑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要做好重大刑事案件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具有重大警示意义的案件,争取让更多的旁听人员亲临庭审现场旁听案件,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四要牢牢把握司法为民的主线,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站稳群众立场、做好群众工作,进一步研究实现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提升司法公信力。具体要抓好以下十点:1、提高审判工作人员对刑事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2、更新审判工作人员的刑事司法理念,推进平安大关建设;3、突出庭审的中心地位;4、坚持为大局服务,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5、切实加强刑事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抓好均衡结案;6、巩固司法改革成果,继续大力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的进行;7、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刑事自诉案件的调解和解以及司法救助制度;8、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审判工作;9、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10、认真总结新闻宣传工作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建立全方位、多渠道的司法公开新机制,以最充分的司法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发出正面声音。
       推进刑事审判工作科学发展,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刑法、刑事诉讼法是刑事审判的最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执行。近年来“两法”修改幅度比较大,我们要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和具体规定,依法公正审理案件。我们在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中,要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疑罪从无规则,对少数“定放两难”的案件,再不能为找出路而降低标准、勉强定罪,只能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法庭上要坚持平等对待控辩双方,保证双方在法庭上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和机会,在证据采信、事实认定、适用法律上一视同仁;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们要做到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坚持真理,敢于依法办事。
        我们在今后的刑事审判工作中要进一步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司法理念,牢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不纵不枉;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法庭上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确保案件得到公正裁判。要坚持证据裁判,严格把握证明标准,认定被告人有罪必须做到证据确实、充分,依法排除非法证据。
我们在今后的刑事审判工作中要坚持科学态度。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有规律可循。因而,在刑事审判中,也必须尊重规律,讲究科学方法。具体来说,就是要在指导思想上,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为大局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识;在刑事政策选择上,要坚持宽严相济,打防兼顾,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确保社会治安形势平稳可控;在案件事实认定上,要严格落实证据裁判原则,认定被告人有罪必须依靠证据,且做到确实、充分,不主观臆断,不轻信经验,不心存侥幸,防止用“两个基本”代替证明标准;在审判管理上,要抓住刑事审判工作特点,完善刑事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坚决避免唯数字论、唯指标论的不良导向,防止因指标设计不科学影响审判质量和效果。
       我们要充分认识刑事审判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站稳群众立场。要按照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把握机遇,推进和配合改革,科学界定合议庭、审委会的职责,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规范司法行为,把好刑事案件质量关。
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司法作风好的刑事审判队伍,是做好刑事审判工作、确保刑事司法公正的根本保证。要不断提高刑事审判干警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裁判说理的能力;只有深入基层,增加社会阅历,丰富社会经验,并切实加强司法作风和廉政建设,才能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才能提升干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
 
       推进刑事审判工作科学发展,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必须理性对待犯罪。当前,我国治安状况总体稳定,但仍处于刑事犯罪高发期,社会矛盾触点多、燃点低、传染性强,化解难度不断增大,对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和考验。对此,每一个从事审判的法官都要有足够的警觉和心理准备。对于已经发现的错案,要实事求是、态度坚决,发现一起纠正一起。要通过依法纠正错案,匡扶社会正义,使依法纠错、完善错案防范机制成为推进公正司法、保障人权的正能量。对待舆论要有理性。刑事案件与公民的名誉、自由、财产乃至生命息息相关,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息息相关,因而受到群众广泛关注,也易成为舆论炒作的热点。今后大关法院要总结借鉴重大敏感案件审理过程宣传工作的经验做法,既不能对舆情无动于衷,也不能为舆情所左右,要早作预案,及时发出正面的声音,澄清事实真相,消除公众误解,为法院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作者单位:云南省大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