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如何才能得到支持

2017-08-17 17:17:02 53
在外打工的龙小三3个月前在建筑工地上作业时,不慎摔落地面受伤,经医治无效后死亡,死亡时46岁。后建筑公司赔偿全部损失98万余元,扣除安葬费等相关开销后,还剩余70余万元,该笔资金存入其妻子候双艳的银行账户内,后龙小三的父母、妻子及子女就该70余万元
  在外打工的龙小三3个月前在建筑工地上作业时,不慎摔落地面受伤,经医治无效后死亡,死亡时46岁。后建筑公司赔偿全部损失98万余元,扣除安葬费等相关开销后,还剩余70余万元,该笔资金存入其妻子候双艳的银行账户内,后龙小三的父母、妻子及子女就该70余万元如何分配发生争议。现龙小三的父母为防止该笔资金被侯双燕转移,欲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并欲在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
  
  问:若龙小三的父母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满足什么条件法院才会支持这一请求?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或申请仲裁前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的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将来提起的诉讼请求应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3.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采取保全措施;4.诉前保全应当向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5.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应驳回其申请。
  
  因此,龙小三的父母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到该笔存款账户所在地法院申请,且必须提供与之相应的担保。且若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依法解除该诉前财产保全。(赵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