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法院大兴法庭执行兑现一案化解七件隐藏纠纷

2017-07-31 19:31:19 137
本网讯(通讯员:吴显灿)我们的工钱已经拖了四年了,今天终于领到了,一定要请法庭的作见证,免得以后有纠纷。从此以后,大家邻居还是邻居,见面就不要再说伤和气的话了。近日,永善法院大兴法庭执行兑现了一起拖欠四年的农民工工资,领到工资后的他们,脸
 本网讯(通讯员:吴显灿)“我们的工钱已经拖了四年了,今天终于领到了,一定要请法庭的作见证,免得以后有纠纷。从此以后,大家邻居还是邻居,见面就不要再说伤和气的话了。”近日,永善法院大兴法庭执行兑现了一起拖欠四年的农民工工资,领到工资后的他们,脸上终于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2013年3月,被告王某将其承包修建的大兴镇驿马六、七社堰沟、挡墙、拦河坝及开挖土方的工程分包给原告何某,何某又雇佣贺某、汤某等人一起施工。验收合格后,经结算,王某应支付何某工程款共计26529.24元,在支付了14100元后,王某以何某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受伤其垫付了40000余元医疗费为由,认为工程款应从其垫付了医疗费中扣除,对剩余款项拒绝支付。2016年8月,何某将王某诉至法庭要求被告王某支付剩余工程款。经审理后,王某的抗辩理由不成立,遂依法判决被告王某支付何某剩余工程款12429.24元。判决生效后,何某向法院申请执行,经组织双方协商后达成和解协议:王某于2017年7月26日支付何某工程款10225.08元。并于和解当日兑现该款项。至此,由该纠纷引发的诉讼、执行案件均已圆满结案。兑现案款之前,汤某等人来到法庭,手里拿着一张手写的工日、工钱记录清单,称该工程款不能兑现给何某,汤某等人的在该工程工地做工的工钱还没得到,要求法庭用该款予以兑现。经组织何某与汤某等人协商,何某认可拖欠工资的事实,也同意将王某支付给他的工程款按照汤某等人提供的工日清单予以兑现民工工资。农民工领到拖欠了四年之久的工钱后,脸上洋溢着喜悦之情。
  
  “察民情、断公道、解民忧、办实事”始终是大兴法庭干警秉持的信念。兑现一案化解多案,百姓笑了,他们就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