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繁盗窃屡得手 罚款领刑方知悔

2017-08-09 19:34:47 94
2016年8月9日9时许,兴平市公安局民警巡逻时发现,胡某某神情紧张、形迹可疑,遂将其带回盘问,揭开这个江洋大盗的真实面目。 胡某某供述,2016年8月许,自己在兴平市东堡子村入室盗窃红色速卡迪二轮摩托车;2016年1月份,再次在兴平市东堡子村入室盗窃一辆
2016年8月9日9时许,兴平市公安局民警巡逻时发现,胡某某神情紧张、形迹可疑,遂将其带回盘问,揭开这个江洋大盗的真实面目。
  
  胡某某供述,2016年8月许,自己在兴平市东堡子村入室盗窃红色速卡迪二轮摩托车;2016年1月份,再次在兴平市东堡子村入室盗窃一辆蓝色五羊本田125型摩托车;2016年7月,在阜寨乡宏安村盗窃黄色爱玛电动车一辆。兴平市公安局民警调查核实,胡某某犯罪事实属实。后经价格认证中心对被盗的爱玛牌电动车、五羊本田摩托车、红色速卡迪摩托车鉴定,总计为3925元。
  
  兴平法院认为,被告人某某一年内三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民警盘查询问中主动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之规定,现判决胡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李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