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法院:“老赖”气焰嚣张被拘留

2018-02-12 14:55:45 148
2013年8月,张某某驾驶摩托车与王某某的电动车相撞,导致王某某受伤,胎儿早产,住院二十多天,有15000元医疗费需要自行承担。交警队最后认定张某某负全部责任,但其拒绝支付医疗费。王某某将张某某起诉到兴平市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张某某承担7000多元赔偿。
  2013年8月,张某某驾驶摩托车与王某某的电动车相撞,导致王某某受伤,胎儿早产,住院二十多天,有15000元医疗费需要自行承担。交警队最后认定张某某负全部责任,但其拒绝支付医疗费。王某某将张某某起诉到兴平市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张某某承担7000多元赔偿。
  
  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没有履行法定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张某某逃避执行,外出打工。王某某家属多次到法院催案,情绪异常激动。在“涉民生、清积案、促稳定”春节集中执行活动,院领导高度重视该案件,2月8日,执行干警将张某某带回法院,为保证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李峰局长在执行指挥中心坐镇指挥。张某某态度蛮横,拒不履行,兴平法院依法决定将张某某拘留15日,打击了“老赖”嚣张气焰,达到拘留一个,威慑一片,改善当前执行环境。
  
  (李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