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情形与合同法定解除情形的区别

2018-10-15 16:55:24 172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条: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条: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定解除合同是指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事由而由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解除应满足因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那么,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有哪几种情况?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马达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