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法院:走基层、察民情、解民优、得民心

2014-03-04 18:37:46 85
鲁甸法院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重点解决基层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紧紧围绕质效指标有新突破,司法能力有新提升,工作作风有新转变的工作目标,深化能动司法、创新办案方式、改进工作作风,不
  鲁甸法院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重点解决基层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紧紧围绕“质效指标有新突破,司法能力有新提升,工作作风有新转变”的工作目标,深化能动司法、创新办案方式、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案件质量、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司法公信力,使人民法院的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
  
  一是走进基层接地气。党组书记、院长刘易青先后两次带领34名法官干警深入挂钩扶贫联系点——江底镇仙人洞村走访慰问,在了解村民实际困难的基础上,向江底镇镇政府提出解决方案建议。期间,共向81户村民送去慰问金2500元及30袋大米和30桶食用油。春节前夕,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周永才带领一名干警先后走访慰问了27名离退休老干部,听取老同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共送去慰问金3340元。
  
  二是深入调研察民情。党组书记、院长刘易青共五次,每次历时3至8天,带领党组班子及审判执行事务管理办公室成员到三个中心法庭、诉讼调处中心、交通事故调处中心、民行审判中心、刑事审判中心、执行局、立案庭调研。2013年共审执结案件1393件,且全部进行了评查。在案件评查中发现卷宗装订、公章加盖、当事人捺印、裁判文书说理、调解笔录制作等审判执行业务中存在的细节问题56项。在交心谈心中发现干警存在责任心不强、学习力度不够、业务水平不高等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3项。
  
  三是创建无诉和谐村解民优。先后在文屏镇安阁村、龙树乡照壁村、龙头山乡翠屏村、茨院乡葫芦口村、火德红乡火德红、新街乡转山包村、梭山乡密所村、小寨乡的大坪村、乐红乡对竹村、桃源乡桃源村、江底乡江底村创建11个无诉村和谐村,至今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37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有效的维护了村社的良好社会风气。
  
  四是关注民情服务民生。鲁甸法院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导向,以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案件为重点,采取拘留、罚款、对生产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给予解决涉诉特殊困难群体执行救助金等确实有效的执行措施,确保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利益。1月20日至27日,鲁甸法院为191名农民工追回416万余元工资。
  
  五是零涉诉成效得民心。鲁甸法院2010年11月成立审判执行事务管理办公室,对审执案件流程和质量进行集中管理,有效提高审执工作质效,案件上诉率、改判率、发回重审率逐年下降。通过系列强硬措施,确保鲁甸法院案件质量、服判息诉率不断上升。从2011年4月至今,涉及鲁甸法院裁判的案件越级上访数一直保持为零。从根本上说明了鲁甸法院实施的系列为民措施取得了实际成效,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段琼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