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法院:“微信”调解化纷争
2019-08-08 14: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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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何海)微信在现在人们的生产、生活、学习、交流中,由于使用方便、快捷、省时,成为人们手机中必安程序,使用率非常高。近日,永善法院的承办法官就借用微信快速化解了一起婚姻纠纷。邓某与杨某于2014年1月认识后组建家庭共同生活,同年3月19
本网讯(通讯员:何海)“微信”在现在人们的生产、生活、学习、交流中,由于使用方便、快捷、省时,成为人们手机中必安程序,使用率非常高。近日,永善法院的承办法官就借用“微信”快速化解了一起婚姻纠纷。邓某与杨某于2014年1月认识后组建家庭共同生活,同年3月19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一女。由于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双方性格不合,常为家庭琐事发生吵闹;2017年杨某离开邓某外出打工至今不归。邓某认为夫妻感情破裂,遂向法院起诉离婚。永善法院法官收案后,当即电话联系杨某,但杨某人在外地打工,近期根本没有时间回来应诉。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承办法官利用“微信”开展工作,添加微信后,要求被告杨某将身份证正反面发在微信里,确认了是其本人使用的微信后,将起诉状副本通过微信送达给杨某,并在电话告知相应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告知了邓某起诉的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征求杨某的意见,并告诉杨某,对邓某的起诉,可通过微信发表自己的意见,并在电话上给杨某做了相应的调解工作。次日,杨某从微信上回复,表示同意离婚,同意女儿由邓某抚养,并按月给付抚养费。承办法官当天通知邓某到庭调解,双方借助微信调解达成了一致意见。承办法官及时下发了调解书,并将调解按照杨某所留地址邮寄给了杨某,杨某签收了调解书,案件得以快捷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