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县法院执行局快速妥善处置执行保全案件

2020-10-22 19:17:26 68
今日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去到了距塔什库尔干县城往返260余公里、平均海拔4600米以上的高寒地带,并且常常出现缺氧的情况,执行干警们努力克服高原反应带来的各种不适,经过不懈努力,成功执结了一起执行保全案件。 申请人李某于2020年10月21
  今日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去到了距塔什库尔干县城往返260余公里、平均海拔4600米以上的高寒地带,并且常常出现缺氧的情况,执行干警们努力克服高原反应带来的各种不适,经过不懈努力,成功执结了一起执行保全案件。
  
  申请人李某于2020年10月21日向塔什库尔干县法院申请执行保全,请求保全被申请人施某、石某在距塔什库尔干县城130余公里处的某设备。
  
  该保全案件立案后,执行局当日立即保全完毕,成功保全了被申请人的财产,为下一步案件的顺利执行奠定了基础,不仅避免了案件进入执行后无财产可供执行情况的发生,也降低了诉讼中案件主审法官外出查询及冻结被告财产情况的盲目性,节约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成效的同时,也是塔什库尔干县法院助力解决执行难的又一重要举措。(朵朵布比·阿布都买买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