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邀请村委会参与调解,矛盾纠纷化解效果好

2020-12-12 19:13:05 186
本网讯(李麟善)近日,察布查尔县米粮泉乡米粮泉村村民马某甲因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将马某乙起诉至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要求马某乙赔偿烧毁的635棵树上干杏树苗损失14万元,通过法官与村委会干部的共同不懈调解,最终被告马某乙一次性赔偿马某甲财产损失费4万
 本网讯(李麟善)近日,察布查尔县米粮泉乡米粮泉村村民马某甲因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将马某乙起诉至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要求马某乙赔偿烧毁的635棵树上干杏树苗损失14万元,通过法官与村委会干部的共同不懈调解,最终被告马某乙一次性赔偿马某甲财产损失费4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马某甲和马某乙系同村村民,两人的农田相邻。2020年春季被告马某乙在春耕前进行烧荒,因处置不当,造成邻居马某甲的树上干杏部分树苗烧毁。因双方对树上干杏树苗被烧毁所造成的具体损失数额争议较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希望通过人民法院进行裁判。
  
  鉴于双方均为经济条件一般的农民,若人民法院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涉案财产损失进行鉴定,高额的鉴定费用,对双方来说都是巨大的经济负担。为减少双方的经济负担,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的法官提前与当地村委会进行沟通,由法官和村级人民调解员在当地村委会对双方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在法官与村委会干部的调解下,双方明白财产损失鉴定的弊端,最终对于被烧毁树上干杏树苗的损失数额达成一致意见。
  
  今年来,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法官便民联系点”作用,加强与村级组织的联动,坚持为人民司法,最大限度的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努力践行“枫桥经验”,为社会综合治理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