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三个能力” 卡死“出口”确保质量

2015-11-17 11:33:14 117
办案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单就公诉权来讲,必须做到既要依法惩治犯罪,更要依法保护无辜,绝不能滥用。因此,提高公诉办案质量,卡死案件出口,是依法行使公诉权的关键所在。证据、事实、程序、法律适用将是衡量公诉案件质量的四要素,是防止冤假错案、
  办案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单就公诉权来讲,必须做到既要依法惩治犯罪,更要依法保护无辜,绝不能滥用。因此,提高公诉办案质量,卡死案件“出口”,是依法行使公诉权的关键所在。证据、事实、程序、法律适用将是衡量公诉案件质量的“四要素”,是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案件质量的根本。力求使公诉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历史的检验,就要卡死“出口”关,在提高“三个能力”上下功夫。
  
  一是坚持提高证据审查能力。证据,是认定事实的根本,适用法律的前提,程序操作的依据。公诉案件证据审查,是依法确定罪与非罪的关键,是检察环节案件流向审判环节的“关口”,因此,要提高证据审查能力。
  
  二是坚持提高程序操作能力。刑事诉讼是一种理性的法律论证活动,必须严格依照办案程序执行,否则或成为冤假错案,或低质低效,或侵犯人权,必然成为残次品。
  
  三是坚持提高诉讼监督能力。公诉环节的诉讼监督覆盖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中具有重要地位。要强化诉讼监督能力,就必须确保自身所办案件事实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否则就没有资格去监督侦、审环节。为此,必须卡死从公诉到审判这一“出口”,不使一件次品案件流入审判环节。只有这样,才能准确、有效的监督,确保案件质量。
  
  (雷妮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