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分配财产不公能否拒绝履行赡养

2018-10-31 14:20:46 67
农村赡养纠纷案件一直居高不下,但很多并不是单纯的赡养纠纷,而是因为农村的性质,涉及土地和房产的分割等问题,很多时候因为分割不当而导致了赡养纠纷爆发。 近日,某院就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牛某现年岁已高,育有六名子女,牛某请求每个子女每年向其支
  农村赡养纠纷案件一直居高不下,但很多并不是单纯的赡养纠纷,而是因为农村的性质,涉及土地和房产的分割等问题,很多时候因为分割不当而导致了赡养纠纷爆发。
  
  近日,某院就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牛某现年岁已高,育有六名子女,牛某请求每个子女每年向其支付赡养费3000元,矛盾在于牛某将家庭承包户内的承包土地提留一部分后,将余下的土地及老房屋全部分配给了牛大、牛二,牛某获得的征地补偿款38000元也分给了牛大、牛二。后来牛某毛坯房改造,国家补贴牛某一户共计40000元,现已发放的20000元在牛大处保管。子女对此分配存有不满,因此拒绝赡养。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得附带任何条件,牛某年岁已高,无劳动能力,故要求六名子女支付赡养费,理由正当,应予支持,子女均不能以家产分割存在争议便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田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