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五个确保”助推“散乱污”整治攻坚战

2019-05-21 12:54:54 150
为了守护青山、碧水、蓝天、净土,近日,潼关县提出了五个确保,全力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做好顶层设计,确保事有人管。成立了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压实了各责任部门整治工作责任和任务。 细化主从
  为了守护青山、碧水、蓝天、净土,近日,潼关县提出了“五个确保”,全力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做好顶层设计,确保事有人管。成立了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压实了各责任部门整治工作责任和任务。
  
  细化主从责任,确保事要管好。明确各镇(办)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一思想,完善措施,主动出击,依法整治,强力推进。发改、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要严把项目审批关,严防新增污染企业。电力、供水部门要对纳入取缔范围的企业断电、断水,并及时处置私拉乱接违规违法行为。
  
  做好思想教育,确保社会稳定。要切实做好“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宣传,使企业、工人和广大群众正确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凝聚社会共识,不出现因“散乱污”企业整治引发的不稳定问题。
  
  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有序推进。由县级部门牵头,成立6个督察组,每个组督查一个镇办,每月至少督查一次,严防已取缔的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
  
  强化考核问责,确保落到实处。对进展缓慢、推进不力、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由工信局每月予以通报;对情节严重、
  
  拒不改正,由县委组织部、县政府督查室予以追责问责。(张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