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政府网站截图 11月25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强陕论坛上发帖反映:旬阳县政府天价拍卖河道采砂权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贴文主要针对委托人身份、竞拍人资格审查、起拍价格和政府不作为现象提出质疑。 对此,11月26日,旬阳县委外宣办、旬阳县新闻办在网
旬阳县政府网站截图
11月25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强陕论坛上发帖反映:旬阳县政府天价拍卖河道采砂权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贴文主要针对“委托人身份、竞拍人资格审查、起拍价格和政府不作为现象”提出质疑。
对此,11月26日,旬阳县委外宣办、旬阳县新闻办在网上联合发文对拍卖采砂权一事进行了情况说明:“政府拍卖河道采砂权中委托人身份、竞拍人身份、拍卖标底价均合规合法。”
网帖反映:
2016年11月22日下午13时,旬阳县政府授意“旬阳县公共资产管理局”委托“陕西昌盛永恒拍卖有限公司”,对旬阳县汉江、旬河流域6个标的河道采砂权进行公开拍卖,参加拍卖人数40余人。通过竞标,6号标的、5号标的分别以536万元和285万元人民币最高应价竞标拍卖成功;2号标的因竞拍人数不符合法定数量而取消拍卖活动;4号标的、3号标的、1号标的因为起拍价太高,无人应价竞拍而导致拍卖失败。
根据国家、省、市立法机关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旬阳县政府在本次河道采砂权拍卖以及在河道采砂管理过程中存在着非法施政行为和不作为现象。
网帖中,网友以拍卖委托人身份不合法、对竞买人资格审查不严、河道采砂权起拍价格脱离现实、偏高离谱、旬阳县政府在河道采砂管理过程中消极搪塞不作为四点为主,提出质疑,希望县政府予以答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旬阳县委外宣办、旬阳县新闻办
2016年11月25日,网友在网络反映旬阳县河道采砂权拍卖工作的有关问题。经了解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工作负总责”,有权委托县公共资产管理局依法依规招标拍卖。故拍卖委托人身份合规合法。
2、竞拍人的身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经公安机关审查“无违法河道采砂记录;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单位、个人及其他组织”。故本次竞拍人身份合法。
3、拍卖标底由县水利局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县境内的河道可采区域砂石资源可开采量作了价值评估。故确定的拍卖标底价合法。
综上所述,本次拍卖程序合法合规。如有质疑,可向县委外宣办(县政府新闻办)咨询。(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