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洛南:漠视生命谋利益 非法行医陷牢狱

2014-03-20 12:13:31 154
近日,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一起非法行医案件。被告人任某某年纪轻轻(生于1983年5月),本应按规定守法经营自己的药店生意,但却为了牟取更大的利益,在没有执业资格的条件下,非法进行执业医生的行为,并造成就诊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不但要
  近日,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一起非法行医案件。被告人任某某年纪轻轻(生于1983年5月),本应按规定守法经营自己的药店生意,但却为了牟取更大的利益,在没有执业资格的条件下,非法进行执业医生的行为,并造成就诊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不但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且要受到刑罚的处罚。等待她的将是牢狱之灾。
  
  2012年11月15日上午10时许,该县永丰镇永丰街社区村民闫某抱其2周岁女儿冀某某因感冒症状到任某某经营的药店就诊,任明知自己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也未按规定采取皮内试验的情况下,为冀某某注射“头孢曲松钠”药物,致其身体当场出现过敏症状,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冀系因头孢曲松钠急性过敏致休克死亡。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示:守法经营,牟利有道,细水长流,一日过错,终身悔过。(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