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钟情”不等于“一生相依”

2014-04-10 17:20:34 60
2014年4月10日,在长武县人民法院法官的调解下,一对年轻夫妻最终达成离婚协议,结束了这段本不属于他们的婚姻。 刘敏(化名)与赵刚(化名)于2012年元月初经人介绍相识,元月26日便登记结婚。他们一见钟情,相互喜欢,而且家境也相当,按说应该再合适不过
  2014年4月10日,在长武县人民法院法官的调解下,一对年轻夫妻最终达成离婚协议,结束了这段本不属于他们的婚姻。
  
  刘敏(化名)与赵刚(化名)于2012年元月初经人介绍相识,元月26日便登记结婚。他们一见钟情,相互喜欢,而且家境也相当,按说应该再合适不过了。但是,事实并非如此。由于他们婚前相处时间太短,对对方并没有足够的了解,在婚后的两年间,逐渐发现对方的一些缺点,又都不能包容对方,就这样,当初的一见钟情,变成了如今无休止的争吵,生活如同死水一般,双方都觉得无法忍受,再加上婚后无孩,终于刘敏一纸诉状将赵刚告上了法庭。
  
  面对这对年轻人对婚姻和家庭观念的淡薄,办案法官深感痛心。法官认为:婚姻不是儿戏,也不同于谈恋爱。不是说你喜欢了就在一起,不喜欢了就分开。一旦登记结婚,结为夫妻,组成新的家庭,就应该对生活有担当,对家庭负责任。两个人生活在一起,生活中难免有摩擦和矛盾,这个时候我们要正确面对,相互理解,相互包容,而不是一有矛盾就责怪对方,大吵大闹,然后离婚。这样做,首先是对自己不负责任,更是对家庭不负责任。在决定踏入婚姻殿堂的那一刻,就要先问一下自己准备好了没有。因为从那一刻起,你就应该明白:婚姻中有甜也有苦,有开心也有难过,有得意也有失意,这些都有了,才是真正完整的人生。(刘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