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反被聪明误 “能工巧匠”陷囹圄

2014-05-05 15:34:20 92
聪明反被聪明误,能工巧匠陷囹圄!近日,镇雄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件作出判决,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三年;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1年农历冬月的一天,被告人赵某请被告人熊某为

  聪明反被聪明误,“能工巧匠”陷囹圄!近日,镇雄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件作出判决,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三年;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1年农历冬月的一天,被告人赵某请被告人熊某为其自制一支火药枪,表示会给熊永春一点钱。后熊某就自制了一支火药枪并试用后,于2012年3月的一天交给赵某,赵某给了熊某人民币100元。2013年农历五月的一天,赵某又叫熊某分给其火药,熊某便将从烟花中取出的黑火药交给赵某,赵某又给了熊某人民币100元。同年8月22日,被告人赵某到公安机关反映其与他人发生的纠纷时,如实供述了其买卖枪支的犯罪事实。经鉴定,该枪支为前装药式自制火药枪,具有致伤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规定的枪支;黑色粉末为黑火药。
  
  被告人熊某违反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其行为己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被告人赵某非法买卖枪支,其行为己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鉴于被告人熊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赵某到公安机关反映其与他人发生的纠纷时,如实供述了其买卖枪支的犯罪事实,属自首,根据被告人赵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决定对其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我们国家实行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允许自由经营。然而如果制造、买卖的东西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不但不能致富,反而身陷囹圄,害人害己!  (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