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工资方法不当 身负两罪锒铛入狱

2014-05-29 16:23:18 77
近日,陕西省洛南县检察院依法对该县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现年三十岁刚出头的他本是公司的股东之一,也是弱势群体之一,向公司索要工资和分红合理合法,但却在酒后持枪打砸、焚烧公司财物,最终自食其果,身陷囹圄
  近日,陕西省洛南县检察院依法对该县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现年三十岁刚出头的他本是公司的股东之一,也是弱势群体之一,向公司索要工资和分红合理合法,但却在酒后持枪打砸、焚烧公司财物,最终自食其果,身陷囹圄。
  作为居住在该县井村镇的福建省连江县锦汇公司的一名员工,陈于2014年5月8日晚23时许,酒后以该公司拖欠其工资、股份分红不发为由,持刀撬开公司售楼部卷闸门,对屋内的电脑、打印机、电话机等物进行打砸,对售楼部的资料进行焚烧。公安民警在陈作案现场制止其行为时,当场从陈身上背包查获制式金属枪支一把。经鉴定:陈某某毁坏的财物价值5600余元;而陈所持枪支为制式猎枪,可以以火药燃烧为动力发射弹头,在一定距离内具备杀伤力,符合管制枪支规定的条件。
  陈某某为了讨要工资和分红,本应采取正确的正当的方法,但却酒后“发飙”,其自身位置也就颠倒,由正常的债权人变成了犯罪嫌疑人,因其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集两罪于一身,该县检察院遂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