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非法宣传“法轮功”获刑罚

2015-11-25 16:20:46 77
2015年7月17日,席彩茸、侯彦军在彭公镇向群众传播发放法轮功宣传光碟时被当场抓获。11月23日,长武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席彩茸、侯彦军拘役3个月、拘役2个月。 2010年11月、2014年12月期间,被告人席彩茸曾因非法宣传法轮功被长
  2015年7月17日,席彩茸、侯彦军在彭公镇向群众传播发放“法轮功”宣传光碟时被当场抓获。11月23日,长武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席彩茸、侯彦军拘役3个月、拘役2个月。
  
  2010年11月、2014年12月期间,被告人席彩茸曾因非法宣传“法轮功”被长武县公安局以利用邪教危害社会行政处罚两次;2014年5月12日,被告人侯彦军因非法宣传“法轮功”被长武县公安局以利用邪教危害社会行政处罚一次。之后二人不知悔改,席彩茸又与侯彦军商议共同进行“法轮功”非法宣传。2015年7月17日,被告人席彩茸带上“法轮功”非法宣传资料,与侯彦军在长武县城华仁医院门口,共同乘车来到长武县彭公镇,在向群众传播发放“法轮功”宣传光碟时被现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席彩茸、侯彦军明知“法轮功”为邪教组织,曾因进行“法轮功”非法宣传活动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后,又进行“法轮功”非法宣传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王彦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