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应该为孩子做个什么榜样?

2019-11-19 14:19:17 95
三字经言: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我们已经无从知晓孟母姓甚名谁,但其一手含辛带大的亚圣孟子,却让孟母流芳百世,成为中国历史上仅有的四贤母之一。孟子的一生成就,离不开孟母的教育,孟子成为了中国人的精神导师,而断机杼的孟母,则是每个中
 三字经言:“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我们已经无从知晓孟母姓甚名谁,但其一手含辛带大的亚圣孟子,却让孟母流芳百世,成为中国历史上仅有的“四贤母”之一。孟子的一生成就,离不开孟母的教育,孟子成为了中国人的精神导师,而“断机杼”的孟母,则是每个中国父母的先师榜样,受效仿至今。
  
  大关法院近日受理了一宗平常而又不普通的抚养费纠纷类案件。该案系朝某某(化名)申请执行朝某(化名)的抚养费纠纷案件,本来已经本院执行多次,然而简单案情背后的纠葛却超乎常人的想象。朝某称其定时支付抚养费,申请人一方却称没支付抚养费,法院只好依职权调取了银行的存取款记录,藉此定分止争。
  
  作为监护人土某(化名)在证据面前,却总是不依不饶,动辄归咎社会的不公,怒斥他人内心的黑暗,执行人员也早已司空见惯,不与其计较,面对其撒泼一笑而过。但同土某一道来的申请人朝某某,无意中却说出了正值豆蔻年华的她不应该说出的话,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为什么法律如此不公?”“我知道你们讲关系可以弄出很多证据”“你们是不是偏袒他(指其父朝某)”。这些与土某如出一辙的话,从这个小女孩嘴里说出来令人大吃一
  
  惊。在执行人员的耐心解释后,朝某某却说道:“道理我都懂,但是我就是不服气”。多么令人唏嘘,一个刚读中学的孩子,明白这么多“道理”,又是什么影响令她如此“不服气”,使其内心出现不该有的阴暗?
  
  答案很明显,当然是家庭教育。有人曾说“谬误重复一千遍,就成了真理”,虽然该话不准确,但却在这对母子身上不幸应验。牢骚满腹的母亲、缺位的父亲,一个豆蔻年华的孩子在嘈杂的指责声中,不可避免的卷入上一代的恩怨,其人格发展沦为了恩怨的牺牲品。那问题来了,这些错能责怪孩子么?自然不能,因为孩子不能决定自己的父母是谁,毫无选择的可能,但父母却能决定孩子的家庭与未来,掌握了选择权,左右孩子的幸福。
  
  但婚姻家庭观念剧变的当下,很多的男女,很多的父母,被巨变中的逆流冲昏了头脑,忘记了自己父母、前人的教诲。只注重自身好恶,视婚姻为儿戏,成也因兴致起,毁也因冲动起。婚姻成了货真价实的标价买卖,但买卖不成、仁义更难成,孩子成了附带合同的标的,要么被利用要么被抛弃,被随意处置。这样的父母何时想过,自己曾也由孩子一步步长大,也是依赖着上一辈父母的一个家,享受了前人的权利,不为后人负责,凭什么“家”字写起来要十笔,毁起来全由你一句话?
  
  不负责任的结合与离异,剥夺了孩子健康成长的权利,
  
  孩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法律上的诉求却得不到充分的表达,往往被监护人一方“代表”。面对家庭的分裂无能为力,却成为夹缝中的碎玻璃;未成年人本应是宪法保护的弱势群体,在父母离异中却宛若桎梏。孩子来不及羡艳别人一家三口天伦之乐,祸不单行的是在单亲家庭中又卷入了离婚后的余震。
  
  本来缺失的父/母爱,在某种程度上,历史告诉我们可以通过另一方弥补,孟子正是如此长大的。但在过度讲究个人利益的家庭中,永远失去了培育“孟子”的土壤。离异的一方,总是扮演受害者形象,不遗余力的向孩子提起,你的另一方父/母亲是多么的歹毒,做下了多少的亏欠,有意无意放大自己的不幸遭遇,仿佛另一方父母是其不共戴天的仇人,这样孩子心中的字典,哪容得下宽容与放下。面对如期而至的抚养费,孩子更是觉得理所当然,毫无感恩可言,仿佛这是父母的义务,还不如陌生人的馈赠。
  
  孩子成了这些父母们发泄个人感情的工具,泛滥的个人主义过多地向孩子的人生索取,而不懂得给予,导致孩子只得另寻下家索取,自私自利也就此生根。离异夫妻的尖锐对立,逼得孩子无奈选边站,人际间不团结也因此而生。多少的孩子,因为父母的不负责,失去了快乐的童年、自在的少年,本应该埋头于学习,却过早的背负了过重的社会责任,以一种消极的态度面对生活,人生的不幸由此伊始。而父母
  
  呢?对此毫无察觉,满不在乎的自认为“为孩子好”,陷入无休止的争执中。
  
  三字经又有言:“养不教,父之过”,离异双方都互相指责对方的过错,相互比较到底是谁令家庭更悲惨,而不愿承担重新为孩子营造良好环境的责任。他们往往只看到了“养不教”的“父之过”,而不愿身体力行“择邻处、断机杼”。当父母道理原本应该怎样呢?在法院人看来,双方少一些指责,多一些包容;少讲一些权利,多做一些奉献;少眼红一些浮夸,多珍重一些当下;在破碎前挽留,胜过破碎后的遗憾;多讲一些自立,少讲一些对立;多讲一些自强,少讲一些依赖;多讲一些涵养,少来一些撒泼。即便现实所迫,以上都做不到,万不得已离异,但也要抬头生活,让孩子见到的,是你们积极向上的样子。
  
  人们都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与其让孩子在优越中迷失沉沦,不如让孩子在艰难中自由飞翔吧。
  
  (大关县人民法院:马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