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本应是逝者留给亲人的一份慰藉,却也可能成为亲人间产生矛盾的导火索,因遗产继承引发的纠纷,法院是如何裁判的?
基本案情:被继承人张某夫妇相继离世,生前未留下遗嘱,留下城区房产一套与银行存款若干。兄妹二人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本应同心送别父母,却因遗产怎么分吵得不可开交。
父母晚年时,哥哥长期在身边贴身照料,日常起居、看病拿药、住院陪护、丧葬事宜全由他一手操办,大额开支也多由他垫付。妹妹常年在外务工,虽定期寄回赡养费,但陪伴与照料相对有限。可到了分遗产时,双方各说各的。
哥哥称自己长年守在爸妈身边尽孝,出钱出力最多,遗产理应多分。妹妹则辩称自己也是亲生子女,继承权平等,就该平均分配遗产。
两人只站自己立场,看不见对方的付出,越吵越凶,私下协商数次都以争吵收场。多年兄妹情一夜破裂,电话拉黑、微信删除,当众争执,最后妹妹无奈将哥哥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分割父母遗产。
案件审理:承办承办法官阅卷后心里清楚,家事纠纷判容易,和很难。如果直接一判了之,纸面份额虽清,兄妹亲情可能彻底断裂,后续还可能引发腾房、邻里矛盾、信访隐患。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修复亲情的家事审判理念,决定用法律讲清规则,用温情化开疙瘩。于是结合民法典向兄妹二人细致释法:无遗嘱时,子女继承权平等,一般应均等分配;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同时,承办法官逐一核对医疗票据、护理记录、转账凭证、丧葬开支,把两人的付出“摆上台面、算明白账”,让兄妹看见彼此的不易与孝心。随后又以儿时相伴、父母期盼手足和睦为切入点,温柔劝说:“钱财有数,亲情无价。父母最想看到的,不是你们争财产,而是兄妹一辈子互相照应。”
经过多轮单独谈心、面对面疏导,双方对立情绪慢慢消解,终于愿意坐下来好好说话。
随后,承办法官结合房屋实际使用、经济状况、赡养贡献,提出兼顾法理与情理的调解方案,案涉房产归哥哥所有,哥哥向妹妹一次性支付遗产折价补偿款;父母遗留存款,先扣除哥哥垫付的医疗、丧葬费用,剩余款项再按比例分割。双方一致同意,并承诺今后不再因此事起纠纷,日常多走动、遇事多体谅。
法官说法:法定继承纠纷,表面是财产之争,内里是亲情之痛。法院不会“一判了之”,而是在法律底线之上守护家庭伦理,既保障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也用心修复破裂的亲属关系,以有力度、有温度的司法,引导大家重亲情、轻财物、懂法律、善包容。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提拉·图热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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